
1500枚炮弹破土而出毒气似弥漫
1500枚炮弹被埋齐齐哈尔一小学校地下,其中竟然有7枚毒气弹。提起小日本,就会想起中国近代的屈辱史,南京大屠杀、东北细菌试验基地、大日本东亚共荣圈,小日本的恶行不胜枚举。随着事件一件件的被提起,悲伤一层层的被引出,丧尽天良的小日本还能更过分吗?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消息称,近日该市警方在当地一所小学附近的建筑工地下清理出1500枚废旧炮弹,数量之多,实为少见。经专业人员检验,确定这些废旧炮弹均系日军侵华时期遗弃。目前,炮弹已经移送专门地点存放,等待集中销毁。
细数小日本的罪行
第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屠杀,伴随着侵华战争的全过程。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不久,日军就在长春活埋了中国被俘人员200多人;11月在齐齐哈尔捕杀马占山部伤兵数百人;1932年9月,在抚顺近郊制造平顶山惨案,屠杀村民3000余名,全村仅存活1人。 在日本侵华的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屠杀发生在南京。
第二,令人发指的细菌战、化学战。在侵华战争中,日本公然违背国际法,在中国研制和使用细菌武器,进行细菌战,大量残杀中国人民。臭名昭著的“第731部队”、“第100部队”等细菌战部队,总人数达2万余人。他们还对实验对象进行活人解剖。每年用于试验的人达400—600人。据不完全统计,从1939年—1945年8月,“731部队”至少残害了3000多人。
第三,不择手段的经济掠夺。一是强征粮食和原料,供给前线日军或运回日本。在中国东北,日本强制购销粮食,强迫农民将生产的大部分粮食按伪政府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交售。在关内,日军变相抢掠军粮。1939年,日本仅从华中就运走大米7亿升,1940年则增至9亿升以上。此外,日本还大肆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 二是垄断工农业、交通和贸易等,进行资本输出。1937年5月,日本通过伪满政府公布了“重要产业统制法”,把21种工业产品置于日本控制之下。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具体包括互不侵犯原则、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平共处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忠诚履行国际义务这七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触犯的当属“互不侵犯原则”这一点了,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恶行累累,犯下滔天大罪,以上罪行只是在众多罪行中选的最具代表性的三点,无论是大屠杀还是各种细菌战还是经济掠夺,无一不侵犯中国的领土完整、人身自由,严重违反国际法中的领土不可侵犯的原则。
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远不止这些。中日两国人民必须不断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反对任何掩盖和歪曲历史的错误行径,以正国际视听,使经历过二战的人不要忘记过去,使新一代了解历史真相,为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大局不懈奋斗。(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