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
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这样的规定明显带有严重的歧视色彩,滋病病毒本是通过性行为、静脉注射吸毒、母婴传播、血液及血制品(包括人工受精、皮肤移植和器官移植)的途径进行传播的,一般的握手,拥抱,礼节性亲吻,同吃同饮,共用厕所和浴室,共用办公室、公共交通工具、娱乐设施等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HIV。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引发社会关注。有关专家对这项措施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疑,也有专家建议对公共浴室实行分级管理。
我国对艾之病患者的政策
防止艾滋病毒的传播,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或者是其它有用的措施来防止,禁止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明显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当然不能否定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心。
在艾滋病的防治上,我国政府自2004年起,对艾滋病患者实行了“四免一关怀”的政策。
1、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
2、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
3、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4、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目前,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均接受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在向疾控中心申请时需递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户口复印件;
3、街道或村委会证明(申请人身份及经济状况);
4、HIV抗体确认阳性报告单;
5、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处方;
6、医院病例及其复印件;
7、艾滋病疾病证明书;
8、血常规检查报告单;
9、生化检查报告单;
10、CD4+T淋巴细胞检查报告单;
11、胸部X线检查报告单;
12、结核菌痰检报告;
13、病毒载量检查报告单。
具体可以到当地的疾病控制中心咨询。(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