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干部找陪唱女
村干部找陪唱女,搂着小姐不撒手。国庆节期间,北京市朝阳区一村干部为儿子举办豪华婚宴一事,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焦点。就在此事即将淡出人们视线之时,网上再次曝出“雷人村官”:有网友近日通过微博曝光连云港市赣榆县城头镇官路村村干部“集体找小姐”。消息一出就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那么事情究竟是否属实?有关涉事人员将得到怎样的处理?昨日,江南时报记者就此赶到当地进行了调查。
网上最早的爆料时间是10月13日,网友@茼蒿炒蛋通过自己的新浪微博曝光连云港市赣榆县官路村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集体“找小姐”,道德行为严重败坏。此后,网友“66哥”将这条微博编辑后在其腾讯微博转发。微博还配发多张现场照片,共有4名男子在照片中出现。通过照片,记者看到在一KTV包间内,多名男子与女子搂抱在一起,其中一名黑衣男子左手搂着一名绿衣女子,右手则在抚摸其胸部,显得非常不雅,有伤风化。另外一名白衣男子双手紧紧抱着一名花衬衫女子,转脸对着镜头微笑,看起来非常得意。
卖淫嫖娼的处罚
村干部找小姐,也得算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这几位村干部,如果证据确凿,恐怕面临的就不只是调查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