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交拒让座可赶下车
公交拒让座可赶下车,实在是太给力了。敬老,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和综合素质,这样规定的出台也是无奈之举。有些人他就是不让座,还不讲理,似乎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手段强制地纠正一个他的意识。试想,人总有老了的一天,何必要等老了的那一天在后悔年轻时的不懂事呢?还是通过这样的立法来纠正比较直接。当然,对于这样的规定,大家也是褒贬不一,各持己见。
备受关注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这是南宁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立法。其中明确: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
不让座的处罚
从2007年起,南宁市交通局启动公交立法初稿的起草、调研工作,出台的《办法》共八章四十五条,涵盖规划管理、运营服务、设施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办法》还要求,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强行拉客、中途逐客;不得拒绝持规定免费证件的乘客乘车等。对违规者,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不让座就拒绝提供服务”的规定,舆论褒贬不一。有支持者认为,公交立法是进步,该规定能规范、塑造乘客文明乘车行为;而反对者则提出,不让座是道德问题,通过立法“强制”,混淆了法律与道德,有点变味,可操作性不强。
立法者的初衷是好的,具体的执行确实是个问题。所以,让座不让座还是公众意识的问题,自身道德修养高了,也就无需立法的规定。立法本身就是针对最底线的问题才立法的,让座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得以实施,这也是公众的悲哀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