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城镇商品房质量问题日益成为购房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由此引起的商品房质量纠纷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那么,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下面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1、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这里的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泛水、积水、漏水问题,电线漏电、灯具坠落、管道堵塞、暖气不热问题等等。
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如果质量问题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出卖人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其承担。
这里要注意,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因为购房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是购房人应履行的注意义务。
2、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居住使用”不仅以安全为条件,与房屋价值相应的舒适和美观亦是正常居住使用的标准,如果房屋不具备与其价值相应的舒适和美观程度,亦应认定为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经修复后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或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买受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专业的房产律师在此提醒您: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切忌盲目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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