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一年后,一直帮别人开车、接车的何其会得知一个让他欢欣鼓舞的消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运输,3年内可免缴交通规费。多方求证后,他拿着解除劳动关系的两万元经济补偿金,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没想到,免缴交通规费的手续被一拖再拖,还没办下来,优惠措施已经取消了。
“这下真把人从贫困推向了更加贫困,可是跑了许多地方也没能讨到说法。”何其会和其他几位“同病相怜”的下岗失业人员找到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辛酸的讲述:悲惨遭遇欲诉无门
今年49岁的何其会,1980年从南海舰队退役后,进了武汉市国营塑料三厂,为单位开了近20年的车。2001年,退出国企业职工身份,获得补偿金两万块钱。从此,何其会做起了替人开车、接车的零工。
“开车、跑长途是个累活,经常会碰到一些意向不到的困难。可是为了家里的人,再苦也值。”何其会说,有一次帮人从陕西接一辆微型车,开了三天两夜,才到目的地广州越秀公园。当时正下大雨,劳累过度的何其会站在雨中,竟然睡着了;有一次开车去咸宁送货,半夜回来的路上车爆了胎,天气很热,又饥又渴,连一口水都找不到喝,说起这些,何其会有些难为情:“这些话,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受点苦有什么好说的,如果不是碰上这事,我也不会说出来。”
“又累又苦,还赚不到钱,去广州那次只赚了一百多块钱。干这种活还很不稳定,很多时候都没活干。”没有活干就没有钱,没法养家糊口。何其会的爱人孙三芳是个残疾人,不能工作,儿子今年17岁,上高二,正是花钱的时候。在农村,他还有年过80的双亲卧病在床。
“我去年11月6日看报纸上说,为了支持下岗人员再就业,从事个体运输3年内可免缴各项交通规费,湖北省规费征稽局还就交通规费优惠如何办理在报上答疑。”
“这个优惠政策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何其会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从事货运,如果缴齐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管费等各种交通规费,每个月要1105块钱,而现在这些费用全部免掉,等于给了下岗职工很大的竞争优势。比如说一个运输的活,别人200块钱才肯接,我每个月比别人少缴这么多钱,成本低,180块甚至150块接这活都能赚钱。“有了车以后,可以只在武汉市区内跑,不论生活还是收入都可以更稳定些。”
在拨打了湖北省公路规费征稽局公布的查询电话,又去附近的规费征稽所查询证实后,何其会拿出全部积蓄,向亲朋借了钱,买了辆二手货车。要办理免缴手续,需要有下岗人员优惠证、道路运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行车证、户口本、身份证等8个证件,“要拿齐这些证件,除了花钱,还要搭功夫、跑路子,可是值!”
何其会办成这8个证件,12月中旬满怀希望去办理免缴规费手续,没想到在寒冬中走过漫漫长路,迎来的竟是“雪上加霜”。
17号,何其会从武汉市公路养路稽查管理处征稽三所领到了《湖北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道路运输免缴公路规费》的表格,12月23日经层层审批,表格被送到了市稽查局。到了12月底,仍旧没有批下来,何其会非常疑惑,去市征稽局询问,征稽处的人称表格已经送到省征稽局去了,让他再等一等。
按公布张贴的办理程序,元月5号至10号是领取免缴公路规费证件的日子,始终没有盼到表格审批下来的何其会坐不住了。9号,他连续去了几次湖北省公路规费征稽局,见到了稽查科的副科长,副科长告诉他,由于电脑系统紊乱,打印的养路票水印出现问题,请他回去再等等。
等到1月20号,还是没有任何消息。何其会再一次来到湖北省公路规费征稽局询问时,稽查处的夏科长告诉他,免缴交通规费已经不办了,省政府今年1月15号发了二号文,已经宣布停止办理这项优惠政策。
何其会顿时傻了眼,春节期间本就是货运的淡季,买了车后,由于一直在跑免缴交通规费的事情,生意根本就没做。积蓄已经花光,每个月1105元的交通规费已经缴了两个月,3月份的根本就缴不起了,缴不起,就不能上路,车就成了一堆废铁,停在停车场中,还要交停车费。
“早知道是这样,说什么也不会买这辆车!”何其会说,“本来家里有一点积蓄,给老人看病也好,将来孩子上大学也好,还不用太担心。打零工虽然赚不了几个钱,勉强还能维持生活。现在不但什么都没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如此遭遇的不只是我,我知道的还有熊义超等十几人。陷入这样进退两难的困境,我们多次请求征稽局考虑实情给予减免,哪怕在权限内每月减个六七百元也好,可他们冷眼相对,还斥责我们无理取闹。”
“春节回老家,看到80多岁的父亲重病在床,没钱去医院看病。我一直在跑车的事,都没能在他身边照顾,心里真不是滋味!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连安葬费我都拿不出来了。”说到这里,眼泪在老何的眼睛里打起了转。
怕记者不信,他一再邀请记者去看看他的家。走过昏暗的楼梯,推开他的家门,记者不禁惊讶于它的整洁:虽然这个简陋的家用“家徒四壁”形容再恰当不过,但不论是几个暖瓶、还是破旧的桌椅,都摆放得整整齐齐。看得出这个家里的人,并没有因为生活的重重打击而丧失了希望。
“老婆什么都不能做,这是我收拾的。事情不顺,日子还是要过。”
强势的辩解:态度冷漠令人心寒
几经周折,记者见到了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局规费征稽科夏科长,他解释说:
按照对下岗工人减免交通规费这项优惠政策,3年时间内,一个从事个体运输的下岗工人将少缴几万块钱。湖北全省3年会少收上亿元交通规费。这项政策还不利于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由于下岗工人从事个人运输,每年少缴上万元交通规费,运输市场的竞争秩序将会被打乱。
2003年,省征稽局请示了省政府、省劳动厅,1月15日,湖北省二号文出台,其中不再有交通规费全免的规定。省交通厅随后下文,取缔了该项优惠政策,已经办理了优惠政策的,享受到2002年12月份为止,没有办理的,不再办理。
优惠政策去年11月出台,今年1月取消,两个多月里,全省有几百人申请,4个人享受了该项优惠政策。因为他们的资格要被反复审查,必须8证俱全(个人客运需9证俱全),此外,由于免缴费额特别巨大,需要层层审批,另外还要编写单独程序进行管理,专门印刷微机票证,这都需要时间。一个人从填写表格,到办完手续,大概要用半个月。
至于何其会、熊义超等人去年12月中旬拿到表格,到今年元月20号被告知该项政策停办,中间足足用了一个月,也没有办成。这位夏科长解释说,并非征稽局故意拖延办理,也从来没有对他们说过电脑出现故障、养路水票有问题等话。
法律人士点评:政策变更能否多一点考虑
本来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反给下岗工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一项“民心工程”却成了害民工程。湖北志竞成律师事物所张绍明律师听说了何其会、熊义超等十余人的遭遇后,义务做起了法律援助。
张绍明认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出台一些政策、法规时,须经慎重考虑,而不应带有随意性。这件事情很简单,该项优惠政策一出台,征稽局一辆车每月少收1千多块钱,所以故意将他们的表格压下,拖延不办,也在情理之中。
既然如此,征稽局为什么在政策出台前不提出意见,政策出台后又在报纸上大肆宣传?当众多下岗工人前来办理免缴手续时,征稽局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不办手续,又不做出解释。如果每个部门都如此对待下岗工人,那政府诚信从何谈起!
张绍明谈到,2002年省政府制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文件时,涉及的优惠措施都是各部门提供的,责任应在有关部门;征稽局说要找就找政府,想把责任推给政府完全是“强词夺理”,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再退一步讲,湖北省出台了二号文,这项优惠政策应该停止执行,再来申请可以拒绝。可那些在二号文出台前申请办理这项手续的人,难道也应该被理所当然地拒绝?
张绍明谈到,也许在政府部门的某些人看来,政策的变更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可能没有想到,这项变更对那些东拼西凑买了车,准备跑跑运输、自食其力的下岗工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些下岗工人本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承受风险的能力非常微弱。因为这项政策的变更,他们被逼到了前无出路、后无退路的悲惨境地。
张绍明最后说,如果选择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势必要拖很长时间,花费很大精力,而这些下岗职工的承受能力非常有限,根本拖不起。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在省公路规费征稽局的权限范围内,增大减免力度,至少免去一半左右的公路规费,使这部分人在个人运输市场上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而有利于其自谋职业,找到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做,也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的稳定。
记者调查附记:
听了何其会、熊义超等下岗失业工人令人辛酸的遭遇,目睹了他们那简陋的家,费尽周折见到了规费征稽科夏科长,请教了专业法律人士,整个采访下来,记者心里很不是滋味。也许在政府部门某些人看来,政策变更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如果因为它是小事而草率做出,给没有承担风险能力的社会弱势群体带来的,是他们无法想象的巨大伤害。
采访结束后,何其会一再要求记者不要将他的真实姓名登出来。他说,如果事情公开,又不能解决,那以后找工作、办证件什么的肯定会困难重重。对舆论的力量,他将信将疑。“这事闹下去,恐怕也没什么用。实在不行,就赔上几千块钱,把车卖掉算了。”
弱势群体“雪上加霜”的境遇,已打动不了掌握优惠措施的“官员”,而在他们看来,法律援助无济于事,舆论也是弱势,恐难发挥作用。还有什么力量来撼动那些麻木不仁的心?
张绍明律师办案心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张绍明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扫描二维码,关注张绍明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张绍明律师网”)
执业律所:张绍明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张绍明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