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在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并借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在法律上,究竟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能将交易物提存呢。而债务人将交易物提存后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下面资深的律师将为您具体的介绍。
一、哪些情形下债务人能提存
《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但是《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存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专业的律师提醒您:提存是终止合同的一种方式,所以它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可能会给对方增加不必要支付,出现提存不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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