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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不再游走法律边缘

2015-03-18    作者:马伟律师
导读:近日,“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这些曾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最终被证实都是“纯人工”炒作而起,而这一系列“闹剧”的幕后网络推手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网络推...

近日,“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这些曾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最终被证实都是“纯人工”炒作而起,而这一系列“闹剧”的幕后网络推手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网络推手之所以如此嚣张,主要是因为有虚拟性这个保护伞。随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前期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许多新型的网络犯罪由于法律没有名文规定而无法追究。

近年来,国家为加强互联网管理,规范互联网秩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等,对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13年9月,针对这类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更是给这类犯罪的惩处找到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网络虽然有虚拟性,但其并不是法外之地,和现实一样,所有的言行也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这条红线,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 马伟律师办案心得:办理刑事案件要尊重事实,不能对案件结果有承诺,对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认识,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当事人的刑事年龄、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视同自首的几种情况)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注意表达方式和适用的场合),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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