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市新政出台后,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惠民政策来为购房者提供便利,这样的确吸引了大批的购房者,但真的好吗?
北京新房成交强势回暖
近期,从中央到地方楼市新政层出不穷,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商业贷款利率增加等系列政策,有力刺激了改善型需求者入市积极性,以前持币观望的购房人群正加速入市,市场成交量出现明显复苏。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最新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54个主要城市住宅签约套数为24.17万套,环比上月的22.8万套,涨幅达5.8%,同比涨幅更是达到22.5%。
由于北京新房销量猛增,促使库存高位下滑。据亚豪机构统计数据显示,4月北京新增供应2464套商品住宅,而当月成交量则高达9218套,使得一直处于高位的库存量开始明显下滑。
值得关注的是,4月份以来,一二线城市住宅成交提升幅度明显,成交量环比上涨了27%。而三四线城市对新政刺激反应冷淡,成交量不增反降,下跌约为26%。
按揭购买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1、提供真实资料
规避贷款影响刚需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银行审查,最终不能发放贷款;重则可能因为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造成开发商据此要求购房者承担逾期交付办理按揭资料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当数额的违约金。
2、小心贷款申请不成功,让开发商没收购房定金
一般情况下,在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合同后,才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最终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但由于按揭贷款能否申请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购房者应当高度重视能够贷款申请成功的问题。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因按揭贷款未能获银行同意导致购房者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从而避免购房者的定金损失。
3、最好不要签订“连带违约条款”
开发商有时会要求在按揭贷款合同中或单独与购房人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即借款人出现未按时归还按揭款导致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有权按原价回购房屋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不要同开发商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如果一定要签或已经签订了类似条款的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及时还款等情况,避免因为个人在还款等方面出现违约,造成开发商回购或处分抵押担保物的情况出现。
购房者不要因为新政的出现而忽略购买商品房的风险,在买房之前还是要充分了解开发商以及所要购买房屋的信息,尽量避免自己上当受骗。
李京卫律师办案心得:房产是平常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本,房产问题关系到全社会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处理好房产的的法律纠纷,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让委托人居有其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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