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作为并非什么也不做,而是意味着没有实施一定的所期待的作为,这一不作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一般来说可以理解为“若无行为则无结果”这一公式。通过没有不作为的话,也就是说要是实施了所期待作为的话,恐怕就能回避结果这样的判断来认定, 在这个意义上来讲,结果回避可能性是作为不作为的因果关系本身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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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2017年度洛阳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2018年度洛阳优秀律师|只做刑事案件的河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