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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须承担违约责任吗?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

2017-04-03    作者:徐红英律师
导读:导读:在房屋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完成将来进行的交易,买卖双方一般都会签订预约合同,其目的在于当事人对将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初步的意向,以便将来更好地完成交易。那么,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履...

导读:在房屋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完成将来进行的交易,买卖双方一般都会签订预约合同,其目的在于当事人对将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初步的意向,以便将来更好地完成交易。那么,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相应的程序或约定。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须承担违约责任吗?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呢,请参看律师解析。

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承担违约责任吗?

案例简介: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一方违反约定造成对方损失

  2013年8月11日,原、被告经居间方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的介绍,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原告拟购买被告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四村XXX号XXX室房屋,该房屋系公房,被告为承租人,被告承诺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即刻办理公房购买手续,将公房转为私房,并与原告完成交易。根据协议约定,被告应在2013年10月30日前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13年12月15日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被告拖延办理公房购房手续,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未完成相关手续,更没有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4年2月,原告委托律师与被告协商,被告除了找理由拖延外无任何继续履约的诚意。原告购买房屋本意为置换,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原告不得不在外租住房屋,造成租房损失等。故诉请判令解除原、被告间的定金协议,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20万元,被告支付原告因房屋价格上涨造成原告的损失约5万元,被告支付原告租房损失10,500元。

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间的房屋买卖预约关系,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间签订的《购房定金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该协议明确了房屋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同时对双方签订本约即《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了预先安排,主要预约内容完整,属预约合同。现双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日期签订《买卖合同》,从原告提供的证据反映,系被告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合同义务即签订《买卖合同》,被告的行为显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间签订的《购房定金协议》,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原告主张的房价上涨造成的利益损失应当系买卖合同成立并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本案原、被告间尚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被告所应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反买卖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原告的该项诉请,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

律师说法:

本案主要是解析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须承担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责任。但在日常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的类型千差万别,很多人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究竟是什么还不是很清楚,本案律师做一个基本的解答,以便以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略知一二。

 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首先,二者发生时间不同。在上述案例中,当还未签订合同本约时,合同还处在缔结阶段,此时产生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而如果本约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过户责任,则就属于违约责任,相比之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通常发生在本约合同订立之后。其次,二者的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通常是由买卖双方商定的。再次,二者的赔偿范围也不同。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最后,二者的赔偿限度也不同。基于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损失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这样的限制性规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须承担违约责任吗?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相关问题的解答。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一旦对方违约不守信用,请及时寻求相关律师的帮助,以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徐红英律师13818076833

判决书原文:

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89c14497-5df2-4bd2-88f3-632e60648d63&KeyWord=房屋买卖

  • 徐红英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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