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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胜利律师为酒后暴力案辩护,重伤二级获缓刑

2017-10-17    作者:许胜利律师
导读:案件简介: 被告人陈某某与熊某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7月9日晚,熊某某与陈某某相约聚餐并多次对陈某某进行劝酒,餐后,处于醉酒状态的陈某某在一巷子里因琐事与被害人熊某某发生争执,期间,陈某某将熊某某推到在地上并用拳...

案件简介:

 被告人陈某某与熊某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7月9日晚,熊某某与陈某某相约聚餐并多次对陈某某进行劝酒,餐后,处于醉酒状态的陈某某在一巷子里因琐事与被害人熊某某发生争执,期间,陈某某将熊某某推到在地上并用拳脚打伤熊某某头部。经鉴定,熊某某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过程:

 经陈某某委托,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许胜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依法维护陈某某合法权利。

 接手案件后,许胜利律师多次与被害人熊某某约谈,协商损失费用赔偿和赔礼道歉事宜,结合法理与情理,深入与被害人沟通,最终陈某某取得了熊某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后成功地签署了赔偿协议,陈某某一次性赔偿8万元,同时,熊某某也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其次,许胜利律师多次与案件主办检察官约见,向其说明了本案属于朋友之间的纠纷,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被害人熊某某由于劝酒本身也存在过错,加上陈某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主动交代事实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主观恶意不大。最终,主办检察官采纳了许律师的观点。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许律师在法庭上多次结合法理与情理切入案件关键点进行辩护,争取让主审法官在依法审判的情况下,能充分合理地行使其自由裁量权。

 2017年10月,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和解: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 许胜利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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