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白某则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我国刑法对终身监禁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
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白某犯两罪:受贿罪,涉案金额高达2.47亿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白某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后,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而白某则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
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其特点包括:(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本案中,白某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其犯贪污罪,并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可以对其决定不得减刑、不得假释
相关法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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