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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获5名寻衅滋事嫌犯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2018-12-29    作者:彭起律师
导读:导读:2017年12月16日下午,何某逊与陈某发生矛盾后,纠结他人殴打陈某,最终何某逊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我国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规定的?警方抓获5名寻衅滋事嫌犯2017年12月16日下午,何某逊与货车...

导读:2017年12月16日下午,何某逊与陈某发生矛盾后,纠结他人殴打陈某,最终何某逊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我国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规定的?

警方抓获5名寻衅滋事嫌犯

2017年12月16日下午,何某逊与货车送货员陈某某在中和镇一商铺门前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何某逊追打陈某某,陈某某逃离。何某逊遂持木板将货车前挡风玻璃打裂。随后何某逊纠集何某某等5人,拦住货车不让离开,要求货车司机曾某某电话联系陈某某返回现场向何某逊道歉。陈某某返回现场后,何某逊伙同何某某等人对陈某某及曾某某实施殴打,造成两人轻微伤。儋州市检察院今年1月18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何某逊。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案中,何某逊与陈某某发生矛盾,随后何某逊纠结他人对陈某实施殴打,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何某逊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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