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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2019-01-09    作者:马友泉律师
导读:标题: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网页描述: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上海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读,法邦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辩护等优质服务,找专业律师就上法邦网。导读:人...

标题: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网页描述: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上海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读,法邦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辩护等优质服务,找专业律师就上法邦网。

导读: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其行为应受到保护法律,他人不得违法阻碍。而如果执法对象采取暴力方式对民警执行公务进行抗拒,甚至造成民警人身受到伤害的,则很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受到刑罚处罚。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2014年12月13日1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某在某市某KTV娱乐时,因琐事与歌厅业主左谋产生矛盾,遂将歌厅内层门踹坏,左谋遂电话向110报警,该市某区公安分局所属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指派民警被害人窦某某、刘某某等人赶到现场,将王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时,王某某拒不配合,将依法执行公务的窦某某打伤,对刘某某等人进行谩骂。经该市公安医院伤情诊断证实:被害人窦某某系面部软组织挫伤,皮肤抓伤。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律师说法: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窦某某做为一名人民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为维护社会治安,到歌厅处理矛盾纠纷,属于执行公务行为。涉事当事人王某某拒不配合,将依法执行公务的窦某某打伤,并对一同执行公务的民警刘某某等人进行谩骂。经诊断:窦某某系面部软组织挫伤,皮肤抓伤。因此,王某某的行为明显属于采用暴力行为阻碍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符合妨害公务罪的特征。结合王某某的主观状态、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伤情鉴定等证据认定其构成妨害公务罪后,应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对其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上就是对“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 马友泉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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