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张美玲律师 > 样品买卖中商品质量标准的确定

样品买卖中商品质量标准的确定

2019-01-30    作者:张美玲律师
导读:基本案情   2017年年底,胡某某从AA家具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整套家具,包括沙发、双人床、茶几等物件。胡某某在同AA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AA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应当符合其店内的样品。签订合同后,胡某某...


基本案情

   2017年年底,胡某某从AA家具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整套家具,包括沙发、双人床、茶几等物件。胡某某在同AA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AA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应当符合其店内的样品。签订合同后,胡某某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所订购的沙发质量同其在家具店中看到的样品外观不同,经当地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该沙发的的检验标准不合格。胡某某于是向法院起诉AA家具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AA家具有限公司抗辩说,该沙发与其在店中所摆放的样品系同一批产品,与样品的质量相同,AA家具有限公司并未违约。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该沙发的质量标准应如何认定。本案中原告胡某某所提交的检验报告是其与AA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选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其鉴定结果真实有效,并且胡某某和AA家具有限公司在收取到该检验报告后没有提出异议。AA家具有限公司主张在样品买卖合同标的物应以样品质量为准,但同时其也应当符合合同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因而法院对于AA家具有限公司的抗辩不予采信。被告AA家具有限公司向胡某某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本案中需要注意的是:样品买卖的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以及说明的质量相同;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及时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 张美玲律师办案心得: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法律问题,交给专业律师办理。

    关注微信“张美玲律师”(微信号gzzmllvshi),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张美玲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张美玲律师网”)

执业律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3632355031

广州知名合同纠纷律师、企业法律顾问,近十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曾服务过多家大中型企业。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专业铸造品牌,实力赢得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