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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5-03-19    作者:申鹏程律师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目录一、管辖二、回避三、诉讼参加人四、证据五、期间和送达六、调解七、保全和先予执行八、对妨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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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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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精湛,敬业尽责。在金融不良资产投资与处置,债券、IPO等投资银行业务,银行法律事务,私募投资基金,第三方理财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目前,关注不良资产处置,PPP与资产证券化,并购基金,新三板,企业债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