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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资料办理赔被拒 保险公司解约不退费

2015-03-19    作者:唐春林律师
导读:伪造资料办理赔被拒买保险,原本是给我们的生活多一份保障,在发生意外时,能得到一些经济补偿。然而,有人却不遵守游戏规则,企图伪造医疗资料办理赔。2012年5月,史某为自己投保十年期癌症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同时附加...

伪造资料办理赔被拒

买保险,原本是给我们的生活多一份保障,在发生意外时,能得到一些经济补偿。然而,有人却不遵守游戏规则,企图伪造医疗资料办理赔。

2012年5月,史某为自己投保十年期癌症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同时附加癌症每日住院给付长期医疗保险和附加癌症长期给付疾病保险。2013年1月,史某因罹患癌症,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材料,索赔金额合计30.8万元。经查,发现史某未在该院有住院和门诊记录,从而得知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理赔资料中的报告单均为虚假报告单。最终史某承认此次提供的相关就诊资料是其伪造,故放弃此次理赔申请。

在上述案例中,各方经过多方努力,在铁的证据面前,被保险人承认其提供虚假索赔资料申请索赔的事实。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做出了拒赔、解约不退费的处理决定。被保人表示没有异议。

“保险报案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伪造、夸大相关材料。”保险公司人士称,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编造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解约不退费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编造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如查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

史某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伪造了医疗资料索取赔偿,保险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同时,幸好保险公司及时发现,以致没有酿成大祸。否则,史某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刑罚。

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保险金,铤而走险干出一些违法之事。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总有一天会败露的,到时候钱财、名誉毁于一旦可就因小失大了。

  • 唐春林律师办案心得:因保险理赔、退保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在保险公司强大的法律团队和资源优势面前,维护当事人权益需要非凡的法律智慧和据理力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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