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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2015-03-17    作者:骆文龙律师
导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构成犯罪,那么怎么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构成犯罪,那么怎么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具体来说: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故意,具有牟利的目的。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触犯本罪的,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骆文龙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获得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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