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尚未形成。商品房预售意味着买房人承担巨大的对方违约的风险,那么,商品房预售陷阱有哪些?为了避开这些预售陷阱,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呢?请看资深房产纠纷律师的解读。
一、商品房预售陷阱有哪些
1、在合同约定的价款外另行约定收取其他费用,如水电贴费、室外管线施工费等。
2、删除了格式合同中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约定的面积差异处理条款,另行约定为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或只选择面积误差的违约责任,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可能影响买受人的投资决策。
3、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较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低;或逾期交房时间长的违约责任较逾期交房时间短的违约责任低,或仅对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作约定。
4、在房屋交付期限中约定遇停水、停电、雨天等非出卖方原因,交付期限可据实予以延期,可能导致交付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
5、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承担的责任较轻。
6 、在收取产权登记费用的情况下,合同约定出卖人仅负责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逃避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1、购房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
所谓“五证”主要包括有: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开工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这些证书是证明开发商、销售商资格的关键凭证,也是商品房项目是否合法的关键凭证。同时,购房者还须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所载内容是否同与开发商所说一致。
2、不要轻信开发商进行的预售宣传。
由于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向预购人发出了一种要约邀请,而并不是一种要约,其内容一般是不能直接作为合同内容的。
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在此提醒您,为有效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尽量将双方协商内容及开发商的承诺并落实载入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上。
林高民律师办案心得:为每个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关注微信“林高民律师”(微信号lingaomin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林高民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林高民律师,即时了解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等相关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