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词并不让人陌生,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所有的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其中消极财产便是债务,但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这一夫妻共同债务又该如何偿还?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自愿且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几个方面的债务应认定属于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以夫妻一方自己承担为原则,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消费使用的,比如购置结婚用品等,应认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改变。
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但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主张已经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判的文书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向对方追偿。
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是困扰离婚夫妻的一大难题,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为了争夺离婚财产而走上法庭。事实上,离婚可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能证明某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可对其进行分割,这时就需要您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了。
王秋荣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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