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司董事长年薪近百万
高速公司董事几乎全由官员独揽,收益也是“红红火火”,国家规定干部到企业任职有限制,但事实是规定就是个摆设。
1月12日,新京报刊发报道称,按照年报里公布的数据计算,上市公司山东高速职工的平均年薪约13万元。数据显示,薪水最高的高管,年薪为96万元。有趣的是,几乎所有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董事长,曾经有过官员或体制内的任职经历。
据2013年报,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为“董监高”支付了8796万元的报酬。目前,沪深两市中,以收取高速公路过路过桥费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共有19家。而率领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连年大捷”的高管们,从中也获得了不菲的回报。
具体到董事长来看,2013年在职的19位高速公路董事长,累计共从上市公司获得报酬758.97万元。折算下来,每位董事长平均约40万元。薪酬最高的前三位董事长,分别是深高速的杨海、吉林高速的韩增义、重庆路桥的江津。2013年,三人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年薪分别是95.9万元、86.74万元和82万元。
虽然中央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有明确规定,但仍有部分官员在企业独董职位“按兵不动”。
公司董事的任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企业董事的任职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高速公司的董监高由官员任职难免会有各种利益在里面,复杂说不清。廉政清明不仅是在官场,在企业里也应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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