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初中女生买合约机
初中生未满1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能否与别人订立合同,合同的效力又是怎样的?
初中生小雨在镇上一家手机店花288元购买了一只手机,并用身份证办了一个话费套餐。这288元分两年以话费的形式,按月返还到小雨的手机里,但她每月必须保底消费39元。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没再往手机里充钱,于是停止了这一套餐服务。后小雨收到通信公司的一封信,说她擅自停止套餐服务的行为违约,要求她在11月15日之前还清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近700元,否则该公司将选择诉讼途径解决。
小雨很害怕,于是向同学借钱。通过几个同学的努力,小雨凑足了这笔钱,还清了通信公司的这笔欠款。且几个好朋友之间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事不跟小雨的父母说,也不跟老师说。
双方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若追认有效,合同即为有效;若不追认则该交易就是无效的合同,商家应接受退货。
《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作为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等贵重物品时,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购买合同才能有效,作为店家不能为了赚钱违背良心,不讲商业道德。
董泽云律师办案心得:当事人找我们打官司,是因为遇到难题,这时律师应该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与当事人产生共鸣并达成共识。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与当事人沟通,发现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有时多问几个问题,多交流几次,完全可能发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为案件带来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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