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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不达标应如何维权

2015-03-24    作者:林高民律师
导读:买房时,户型、地段都很满意,但收房时却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质量不达标应如何维权呢?请看资深房产纠纷律师的解读。1、实际履行:修复。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

买房时,户型、地段都很满意,但收房时却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质量不达标应如何维权呢?请看资深房产纠纷律师的解读。

1、实际履行:修复。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

2、解除合同:退房。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3、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4、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商品房的侵权责任,就是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资深房产纠纷律师提醒购房者,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如果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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