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4万亩玉米遭理赔难
保险业不仅涉及到人身险,还有车险、农业险。农民为自己的庄稼投保,但是遭遇天灾,为何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
位于南阳盆地东北边沿的社旗县是一个农业大县,2013年社旗县夏玉米种植面积为82.5万亩,2014年夏玉米面积在77万亩左右。然而就在这两年,该县连续两年发生严重旱灾,导致玉米种植遭受打击。
2013年,社旗县共有24万亩玉米参加了当年的农业保险。据农业局一位知情人介绍,这24万亩投保了农业保险的受灾玉米,正是社旗县东南部45万亩受灾的夏玉米当中的一部分。社旗县的村民表示,为自己的玉米种植投了农业保险。但至今都没能拿到赔偿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公司承办了社旗县2013年的农业保险工作,该公司的刘正华说,当时承保的时候就和他们口头说过,你现在可以投保,我们保险公司也可以接受投保,但是有言在先,因为不符合投保条件,到时候不能按照标准赔付,只能适当给予补偿。
保险合同如何赔偿
由于农业生产存在巨大的风险,《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保险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法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者备案。
签了保险合同,因为迫于压力,口头否定给予赔偿,而所谓的赔偿只是补偿,但真到要履行的时候,双方出现争议,看来到底农业险要如何落实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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