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人力资源专题 > 其他专题 > 特殊用工方式专题 > 

非全日制用工超时

找专业人力资源律师

非全日制用工超时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
遇到人力资源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超时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人力资源专题分类

 
 
 
 
 
 
 
 
 

热门特殊用工方式专题

热门非全日制用工超时知识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如何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终止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规定实行的特殊劳动保...
一、雇佣童工违法吗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
一、企业怎么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未经过批准的,不得...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超时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