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大家会对“蝴蝶效应”嗤之以鼻,甚至认为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是,事实证明,“蝴蝶效应”正在日益密切地影响着我们的正常的工作生活。
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危机,突然间变成了金融海啸,席卷世界各地。
三鹿奶粉被查出三聚氰胺,于是中国奶业市场发生了地震。
“蝴蝶效应”似乎也在悄然影响着中国律师业。
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在美国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
其原因在于:蝴蝶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引起微弱气流的产生,而微弱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它四周空气或其它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连锁反映,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1979年12月,美国天文学家洛伦兹(Lorenz)在华盛顿的美国科学促进会的在一次讲演中,把这种现象戏称做“蝴蝶效应”,从此“蝴蝶效应”不胫而走风靡全球。
“蝴蝶效应”在社会学界用来说明:
一个坏的微小的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甚至天灾人祸,戏称为“龙卷风”或“风暴”;一个好的微小的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或称为“革命”。
如何看待蝴蝶效应?如何避免不正常的蝴蝶效应?这是个难题,但是将蝴蝶效应引入律师,对其考察分析评价,无疑是有益的。
首先、律师应当防微杜渐,尽力制止恶性的蝴蝶效应发生。
想当年,亚洲金融危机,使整个亚洲天摇地动,公司纷纷倒闭,大众无处就业,搞得人心惶惶。
曾几何时,非典疫情像幽灵一样,四处肆虐,防不胜防,以致于户户房关门、家家店关张。
蝴蝶效应的摧毁性魔力,让人不寒而栗。
律师行业不可能偏安一隅,不受蝴蝶效应一点影响。
华尔街金融海啸,来势汹汹,绝非一朝一夕骤然形成。食品质量事故问题危害范围之广、危害时间之长,绝非一时一刻造成。平日的疏漏,平时的把关不严,才是酿成巨大灾祸的原因所在。
律师的良好形象,也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当然,律师行业没有生活于真空,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尽管百密一疏,律师还要谨防丑事的发生。
个别律师鬼使神差,给被告人作罪重辩护。有的律师为了拿下单子,说同行的坏话。个别律师为取得案源,行贿受贿。有的律师为了取得胜诉,不惜伪造证据。
尽管这些只是个案,但是一旦被媒体曝光,将会像蝴蝶效应一样,迅速传遍每个角落,对中国律师的整体形象,将会形成严重影响。
律师要从自我做起,严格自律,洁身自好,树立律师的美好形象。
如果律师的整体形象被丑化被歪曲,作为律师行业的一分子想保全自己,那是痴心妄想。
其次、律师应当积极促成良性的蝴蝶效应。
其实,在笔者看来,蝴蝶效应不全是带来危机,也不全是带来灾难。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祸福相连,老子的哲学富有哲理。
汶川大地震,是撼天震地的大灾难。但是,汶川大地震也给全国人民上了爱心洗礼一堂大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信仰似乎迷惘的今天,我们看到,中华民族之血浓于水。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阳光。滴滴水,可以汇成汪洋。
律师做好事,行善事,就像美丽的种子播撒到人间。口口相传,就会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一尊律师的丰碑。
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律师要从好事入手,从小事做起。
律师的形象需要律师自己去呵护。律师的好人好事,通过媒体宣传,也会像蝴蝶效应一样迅速传播。
岳成律师共出资260万元,在著名大学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在国内律师界起到了很好的榜样作用。
该慈善之举,不仅树立了律师良好的慈善形象,还影响了广大律师投入到善举活动中。
“蝴蝶效应”的影响是重大的,是深远的,律师应当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