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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遭泰囧穿短裤回国
外出旅游遭“泰囧”,所带行李丢失,情侣无奈穿短裤落迫登机回国。关于这场令他们失落的旅行,他们期间遭受到的财产损失该如何的赔偿?
去年12月参团去泰国旅游,谁想准备返程时寄存在泰国酒店的行李找不见了,报警、找行李,折腾到大半夜,第二天一早赶飞机,来自宝鸡的许女士和男友穿着短袖、短裤上了飞机。许女士说,这次旅游遭遇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泰囧。
9日,许女士说,去年12月19日,他们跟随西安铁道国际旅行社去泰国旅游,当晚7时许到达曼谷,入住“绿宝石酒店”。按行程21日早上去海边,当地陪导说,不想拿的东西可寄存到酒店前台。12月24日晚11时许又返回这家酒店,可当晚要取行李时却找不着了。
他们赶紧把当地的陪导叫过来,可行李还是没找到。报警,警察也不会汉语。团友们又都只带了一套厚衣服,12月25日早晨6时,她和男友只好穿着短裤、短袖、夹板拖鞋,乘大巴前往机场。
许女士说,导游的朋友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给送了衣服。因当时导游承诺回国15天内解决,期限应该是2015年1月8日。到1月5日,导游回短信说确认行李找不到了,只能以赔款方式解决。
酒店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我国法律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如果该事件中的游客要通过法律方式解决,因为跨境,按照国际惯例,就要适用泰国当地的法律,游客维权成本很大。
受害者得到赔偿本理所当然,但是一旦成本超过了其赔偿所得,那么这种赔偿的诉讼或许就没有多大意义。然而,该对情侣最终会如何来处理自己这段不愉快的旅途,那还得看他们自己的选择。(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