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可生产一万粒
今年3月23日,“美人制造”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称“包裹不知道到了多少”,其配图中有物流公司的名字字样,专案组随后找到这家物流公司的相关物流单,进而掌握了张峰的真实住址。
5月31日,张峰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进了一单货,发货方为安化县男子吴元(化名)。专案组赶赴安化县调查发现,吴元经常更换各种身份、手机号,从同一家物流公司向河南尉氏县发货。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彭乐平告诉红星新闻,吴元很狡猾,他白天睡觉,晚上就出来打牌、喝酒,或者去网吧。“他住在县城卖油漆的亲戚家,有一次调查组跟踪他到一个建材市场,发现他打牌到凌晨四点,然后就一直睡到下午五点。”
在对吴元进行一个半月的秘密跟踪后最终才确定生产窝点位于这栋四层楼房的底层车库,吴元用木板隔离出一个房间作为生产车间,他那套简易的生产工具,一个小时就能生产一万粒,有买家要货时,吴元才到此生产,一次几个小时就干完。
近百种“品牌”十万余盒流向市场
“中国有上亿服用减肥产品的消费者,近来年微商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发展成一个黑灰产业,监管失控,愈演愈烈,需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娄底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成良称。
吴元供述,两年前他就开始做微商卖减肥产品,后从广东、浙江等地购买半自动胶囊填充机、填充物、胶囊外壳和西布曲明等制作“减肥胶囊”。
造成伤害谁承担?
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其行为触犯《刑法》第141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