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最强暴雨
武汉最强暴雨,造出城市海景。水漫金山、马路上游泳、木筏当道、拉网捕鱼、地铁进水,这些似乎在中国某些降雨量丰富的地区经常看到。虽说此次城市瘫痪是由持续强降雨造成的,但其中不可排除的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国的地下排水系统不够完善。纵观国外强大的降雨排水系统,再对比我国的排水系统,实在是汗颜啊!究其原因,除了天灾不可抗,一部分还是是由于水务部门未尽职责造成的。
受梅雨期最后一场暴雨影响,武汉市5日至7日遭遇今年最强持续降雨过程,其中城区最高降雨量达337.5毫米。不少区域一度出现大面积积水、交通严重受阻现象。2013年7月7日上午在武汉市中南路、岳家嘴、黄浦大街、汉口火车站等区域见到,城区主干道不少路段大面积积水,雨水漫入邻街店铺与民房,大量车辆在水中熄火抛锚,部分区域积水深度达到1米,全城49处路段交通受阻,数百辆机动车因进水熄火抛锚,导致全城“大堵车”。长江隧道也因此临时关闭。
水务部门的职责
我国现在提倡水务一体化,很多城市都建立了水务部门。但由于水务部门不履行此方面职责,造成我国现在经常出现“城市里看海”的现象。而且,我国在此方面的法律尚不完善,有待提高,这也是造成现在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针对目前相关立法滞后的现象,要不要立法、怎么立法,专家学者有不同看法。众多专家学者认为,应围绕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中如何预防内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生内涝时的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各方法律责任进行立法,将治理城市内涝纳入法治轨道。城市内涝防治法应涉及哪些内容,专家学者也给出了一些建议。莫纪宏认为,城市内涝防治法应当包括:城市选址、城市规划设计、城市下水道工程、城市雨水综合利用、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监督、城市内涝防治演习、城市居民防涝能力建设、城市内涝应急、城市内涝防治相关法律责任。其中应明确,对于新建城市的选址要有明确的内涝防治要求,对新建城市的排水防涝有科学的规划和安排;城市规划设计要注意地方排水系统的相互联系,防止各自为政,建立城市防涝的主体排水工程;对于城市积水,要以疏导为主,建设与自然水域有机结合的排水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