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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总编辑陈彤辞职
近日,网上有关新浪总编辑陈彤离职的消息引来了广大网民的强势围观。由于陈彤在网络江湖的地位极高,他的突然离职引发众多微博大V唏嘘之情。
据了解,10月22日,新浪网总编辑陈彤通过微博公告:即将告别新浪。他为此用了5条感谢,但在结尾强调,“未来,是改变,不是告别”。新浪CEO曹国伟在发给新浪网员工的内部邮件高度评价陈彤,并称他仍将担任新浪顾问。
辞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离职必须依法提前通知单位。如未提前通知即炒了老板的鱿鱼,即属违约。违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白白地掏一笔“辞职费”。当然,员工保留好书面通知企业的凭证也非常必要,因为如没有保留下有效的凭证,一旦用人单位否认未收到提前30日辞职报告,员工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此外,知名劳动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劳动部主任,杨帅律师提示,员工如已签订服务期协议,提前通知解除仍需赔偿违约金。服务期协议主要是指劳动者因参加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应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协议。由于用人单位已付出提供专项培训这一对价,因此,即使员工依法履行提前解除通知的义务,仍需承担服务期中约定的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什么情况下的辞职,都应该注意相关的法律事项。在辞职之前看一看与公司之间的合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