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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手机上网流量月底清零,长沙律师状告运营商。人在一个环境里待久了,就会习惯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当被逼急了,才会自问:事情这样子发展不太对头。每个月的手机流量用不完会被清零,下个月流量用超了,就要再买。
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只要付费,就能拿到足量的流量。消费者跟电信运营商的合同文本很多都是格式条款,关键内容无法凸显。运营商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只能接受格式条款吗?答案是否定的,长沙律师的诉讼的赢面是相当大的。
事件回顾:
律师状告中移动 手机流量月底清零涉嫌霸王条款
今年6月,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上网套餐,7月生效。进入8月后,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他发现上月所剩92M流量被全部清零。
刘明认为流量月底清零的做法不公平,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点诉讼请求:一是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二是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三是赔偿其调查取证产生的300元费用。
刘明介绍,他办理上网流量套餐时,协议书只写着20元包150M上网流量,并未标注必须一个月内用完。“即使协议书约定为每月套餐,在法律上也不合理。”他认为,根据市场交易原则,只要付了20元,移动公司就得提供150M流量。(来源于新民晚报)
法邦时评:
格式条款不公平则无效
首先来看,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我们在购进手机卡和办理通讯业务时,移动公司都会让我们在一张单子上签字。那张布满密密麻麻小字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电信运营商给消费者的格式合同违反了以上两项规定。一是,没有对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尽提示、说明的义务。格式合同可用加大加粗字体、特殊颜色等方式来提醒消费者注意。二是,运营商的格式条款涉嫌免除己方的主要义务、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这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他们说资费怎么算就怎么算,消费者岂不是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地位?
网友评论(腾讯微博):
告的好,让 他们嚣张!!
@前方到站:强烈谴责这三家通信运营商,手机是自己买的、打电话、发短信我们也都付了钱的,就连充电都是自己出了电费的……结果每月来个月租费,我们租它们什么了?租你妹啊?
@张毅: 这个律师在炒作。你可以不买流量包,按实际流量计费。
@网络扣扣学习空间:中国移动看你的公共关系搞的怎么样了、看你处理危机事件能力怎么样了、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中国的通信龙头、你不会砸自己的脚吧。
@邓伟:焦点应该是中国市场的流量费用过高!如果超出的部分也跟原来的部分收同样的钱的话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其实国外的运营商的流量也是月底清零,只不过他们不跟中国移动费用这么高!总之一句:告的好,让 他们嚣张!!
结语:
运营商回应,流量清零是国际惯例,但是我们也看到,国外有很多电信运营商的电话、流量套餐剩余部分可累计到下月。有人说,现在的局面都是竞争不活、垄断太盛所致,关键是打破垄断。即使个人的力量很渺小,我们还是选择奋手一搏。(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