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北京一领导家中55万现金被盗,嫌犯系其下属,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了解,该下属和领导的平时关系一直都不错,后来因为工作关系二人出现了裂痕,矛盾日趋激化,之后,下属做出了盗窃领导家财务的行为,结果被以盗窃罪的名义给刑事拘留了,盗窃罪又是怎么处罚的呢?
事件回顾:
北京一领导家中55万现金被盗
昨天朝阳警方通报,近日破获了一起入室盗窃案,目前嫌疑人张某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被盗的金某和嫌疑人张某是领导和下属关系,不过警方未透露家中有“巨款”的金姓“领导”的具体单位。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12月30日晚上6点左右,朝阳警方接到金先生报警称,其家中被盗,被盗金额高达55万元人民币。(来源:北京青年报)
法邦时评:
盗窃罪的处罚方法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属盗窃领导家中55万现金,属于盗窃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他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罚。
网友评议(来源:新浪微博)
下属胆子够大的
@我为卿狂:没事干嘛偷领导家的财物,这不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嘛,这下属也真逗,难不成自己跟领导有了什么深仇大恨,不过这种冒险的行为还是少做为妙,要不然受苦可就是自己了。
@ 你行不行啊:55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不过对于一个领导来说也许就不算什么了,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估计这个下属得坐上好几年的牢吧!
结语:
盗窃的数额是是否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标准,而对于这个标准每个省市法院的判断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涉嫌盗窃的人员在不了解盗窃罪的相关法律问题时,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