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参加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关于药家鑫案现场讨论。现场气氛激烈,杀声一片,也有提倡慎用死刑,不应一杀了之的观点,当然这种观点一出必遭哗然。其实这个案件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有什么悬念,不管是法律人还是外行人,对于案件的结果,基本都有一致的预测。而被告及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显得谨慎、紧张,不是因为此案复杂、重大,主要是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度,将这个案件推向了风口浪尖,不过我想办理此案的法官是幸运的,因为这个案件从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的角度,难度并不大。
那么由此案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是什么呢,有人认为教育体制缺陷导致产生李刚、药家鑫,有人认为80后90后是堕落颓废的,有人认为法律制定死刑不利于感化教育的。我个人认为,无论就案件本身而言,还是由该案引发的社会问题不过就是两个字“责任”。
首先,案发是由责任而起的。当药家鑫开车调手机铃音时,由于其疏忽大意,撞倒了骑车的张妙,造成其骨折、脑部轻伤的行为,只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药家鑫只需承担伤者的医疗药、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如果有伤残,还要赔偿伤者的伤残补助金。而药家鑫并不清楚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果是什么,当时的念头却是怕受害人纠缠,他的这个想法是哪儿来的呢。我想各种宣传媒介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媒体中不乏碰瓷儿、以事讹人,助人为乐后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也许正因为这些消息,使得药家鑫不敢直面自己的责任,产生了灭口的念头。那么当他实施暴行之后,必然的结果是要承担法律以及道德的责任。
其次,由本案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应该是责任。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害怕承担责任,逃避责任,不敢直面责任。究竟是什么导致这样的心态泛滥。有人说是教育体制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问题,现在的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追求各种各样的荣誉。北京的许多小学一年级就采取题海战术。在考前一个月每天每科一套题,甚至更多,把孩子从小就练成了做题的工具。这样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孩子,除了学习,完全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也有人说是社会的问题,有人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走资派使用“唯有自己是人,别人全都不是人!”完全消除了原先的主流文化“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并使得“无主流”成为了中国的主流文化,而且这种“无主流”的主流乱象文化一直延续至今。那么从我们常看到的社会现象来看呢,利已主义盛行,金钱主义至上,已经高于一切,向钱看已经在为多数人的生活目标和准则,人人危钱,人人要钱。
接下来,更多的人们把矛头指向80后、90后甚至00后,认为他们是享乐的、颓废的、无能的,可是当我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一颗颗鲜活的种子, 可是种在我们的土壤里的,我们给他们的是什么,我们的言传身教是什么。我们养了一个孩子,,整日教它偷窃,当发事主找上门来时,我们就长吁短叹,说孩子不懂事。网上一位叫初见的伤感的网友说,每个时代的新一代似乎都受到特别的关注,因为他们身上打上了标志这个时代的鲜明烙印。对于新一代,似乎都有人来褒贬一番,或者忧心忡忡,或者赞扬嘉许。但是,谁在年轻的时候没有犯过错误呢?不同时代人们给予的定语都不同,我们可以记起的词语有过去的“ 迷惘的一代”、 “愤青”、“垮掉的一代”,到现在的“新新人类”。但不论怎么说,每个人都是历史长链中的一环,只是历史赋予每个时代的使命都不同。
从某个角度来说,对他们的评价,如果是正面的,说明上一代人尽了应有的责任,如果是负面的也正说明上一代人的责任不到位造成的。年轻的一代会让我们有许多担忧,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是顺应时代的,是符合当下的,而且毫无疑问的,也是必然的,我们国家、我们的社会,终有一天要交到他们的手上,我也相信,国家在他们手上,一样会繁荣,一样会强大。
回归到由本案引发的思考,我觉得我们应该记住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 ——维克多·费兰克【英】
(王琮玮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