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女子谎称有爆炸物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2011年10月14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据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报道2011年10月13日下午,一架北京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由于一位女乘客在飞行途中突然声称机上有爆炸物,而临时备降在嘉峪关机场。经初步审查,该女子系因感情因素导致情绪失常。

联合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北京南苑—乌鲁木齐的KN2273次航班在飞行途中,一名女性旅客递给乘务员一张纸条,纸条上声称飞机上有爆炸物,机组在接到此消息后,立即联系事发空域最近的嘉峪关机场,并于下午5点40分在嘉峪关机场安全降落,KN2273次航班紧急在嘉峪关机场备降后,有关部门立刻疏散机上乘客,并对全部乘客及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可疑物品。

这架飞机上有乘客160名,工作人员10人,目前没有危险。

该女子的行为散布了恐怖信息,造成飞机中途降落,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修正案第8条增加本条)。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想制造恐怖气氛;有的是对社会不满,制造混乱,发泄私愤;有的是想借此向社会施压企图满足自己的某种要求;有的是精神虚无聊,借之寻找畸形乐趣,等等。动机如何,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所谓恐怖信息,是指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能使公众为自己生命、健康、财产惶恐不安由此产生恐怖气氛的信息。爆炸威胁、放射威胁,是指有人借用爆炸性、放射性物质进行恐怖活动威胁。

该女子系因感情因素导致情绪失常,故意散布爆炸威胁信息导致飞机被迫备降嘉峪关,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但是为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 张红圈律师 13598873776 0371-55655239

(张红圈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张红圈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张红圈律师
张红圈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出身于资深法官,曾主审和参与办理过二千余起民事案...
张红圈律师
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商帐追收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