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盗窃骨灰敲诈:别给老百姓找trouble

2012年02月03日    我来说两句(4人参与)  

为在女友面前显示经济实力,获得芳心,大庆市一男子盗窃墓地骨灰盒,向死者家属索要6万元。日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郝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黑龙江晨报)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对偷坟掘墓之徒历来是严惩不怠的。如果是在古代,走路走到坟头上恐怕都会引来杀身之祸,更不要说偷走骨灰敲诈,这可能就是十恶不赦的重罪。现在是新社会了,不能再按那些封建礼教来惩治。但是,人们对于先人的敬畏之情还是存在的,拿尸体和骨灰说事依然会触动人们那根敏感的神经。

郝某被判4年,他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判4年是轻了还是重了,在判刑的同时被敲诈的家属还能否得到精神上的赔偿呢?这些问题并没有随着郝某的入狱而解决。

首先,笔者认为法院对于郝某的量刑是适当的。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郝某敲诈他人财物6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范围,法院对其判处4年有期徒刑应当说是罚当其罪的。只是“利用骨灰敲诈”算不算特别严重的情节,是否应该从重处罚,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其次,受害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这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个冲突适用的问题。关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2002年7月又作出司法解释近一步规定,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这样一来,不管是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的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之路都彻底地堵死了。

峰回路转,2010年7月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打了再罚”。该法同时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从法律的位阶上来讲,《侵权责任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其位阶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从新旧上来讲,《侵权责任法》颁行在后,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在法律冲突时,也应优先适用新法。由此看来,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真的是有了法律依据了。

但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实践中,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还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不能不说是法律冲突造成的遗憾。那么敲诈勒索案的被告人除了服刑就没有经济制裁了吗?也不是——

最新修订并于2011年5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敲诈勒索罪作了修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以判到15年。同时规定对敲诈勒索罪要单处或并处罚金,也就是在自由刑之外,还要处以罚金刑,以示惩戒。只是这些罚金不能交给受害人,是要上交国库的。但不管怎么说,法律还是在进步的。

郝某盗窃他人骨灰进行敲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说明情理与法理是相通的,违背大多数人们意愿的,就必然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里奉劝那些郝某之徒,还是不要耍小聪明的好,否则只能作茧自缚。大过年的,别给老百姓找trouble。

(赵荔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赵荔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4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赵荔律师
  赵荔律师,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死刑复核部主任,...
赵荔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