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李建利只因为开着日系车去办事,遇到游行示威的队伍,抬手就砸车,动手就打人,结果车被砸,其颅骨也被砸穿,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北京青年报报道)。日本购买钓鱼岛以来,人们的反日情绪日益高涨,各地游行示威的队伍也日益扩大。但是,伴随着这种爱国行为的同时,一些非常不和谐的行为也出现了,有的日系车被砸,有的日式餐馆被砸,甚至有的地方汽车4S店被烧,终于发展到开车的人也被砸伤了。看到这一幕幕场景我的心情非常沉重,砸车伤人并不是爱国行为,相反却是犯罪。
爱国,就应该爱护自己国家的人民。使用或购买日系车并没有过错,你可以有你自己的好恶,但不能认定使用或购买日系车的人就是坏人,就是汉奸。何况,他们买车是在“购岛”之前。使用日系车的人,仍然是我们的同胞,是与我们站在同一战线上的“人民”,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国家的人民都不爱,何谈爱国?
爱国,就应该遵守自己国家的法律。打砸抢是我国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如果爱国,我们就应该遵守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如果对于自己国家的法律肆意践踏,又何谈爱国?
爱国,就应该注意维护自己国家的形象和荣誉。打砸抢烧的行为既损害了自己同胞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同时也败坏了我们国家在世界上的形象和地位,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竟然会发生这样的闹剧,这样的行为后果只能是令亲者痛,仇者快。当我们的自己的同胞在医院做开颅手术的时候,躲在背后的某个国家正掩口含笑,我们难道这还叫爱国?打砸抢烧到底是在帮了谁的忙啊,我的同胞?
爱国不是挡剑牌,更不是特赦令。任何人想要打着爱国的旗号,实施对自己同胞的打砸抢烧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我们的国家对于这样的行为不能容忍。任何以此作为借口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爱国要讲究方式,并要遵守法律。我们已经有了丰厚的财力和强大的军事,我们有能力通过正常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我们还需要做的是冷静,否则,敌人还没有打进来,我们自己岂不是先乱起来了?到头来,受伤的还只能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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