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非暴力犯罪死刑未来可考虑分期分批逐步废除

2013年01月21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对于死刑罪名中属于非暴力犯罪的,在未来五至十年内可以考虑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分期分批地逐步予以废除。” 在日前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上,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提出上述建议。

对于死刑问题,我国的主流观点认为,从我国国情出发,死刑是同极其严重的犯罪作斗争的强大武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要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的方针。从立法层面看,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偏多,1997年刑法典原规定的死刑罪名有68种,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其中13种,迈出了死刑改革坚实的一步,反映很好,但也还有55种,仍然偏多。

对于死刑罪名中属于非暴力犯罪的,在未来五至十年内可以考虑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分期分批地逐步予以废除,这不仅不会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维护(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种罪的死刑,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任何负面效应,就是明证),而且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形象,有利于保障人权事业的发展。当然,限制和减少死刑,不仅是立法上的事,更重要的还是司法上的掌握。司法机关应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理念,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坚决落实“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政策,严格掌握“罪行极其严重”这个法律标准,把死刑的锋芒主要对准极少数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在死刑范畴内尽量向死刑缓期执行倾斜,注意把酌定从宽情节纳入“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

(谢通祥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谢通祥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谢通祥律师
谢通祥律师手机:18601029888电话:010-57123777 谢通祥系北京律师协会资深律师,学...
谢通祥律师
中国律师司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

15811286610

知识产权 公司上市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招商引资 合同纠纷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