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神通广大的房姐为孩子办户口被骗了,原因竟是其为两个孩子办北京户口。看到这条消息,颇为感慨。
实践中,被骗之人大都像龚爱爱一样,有文化,有见识,最重要的是有钱、有迫切的需求。比如,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家境殷实,必然会有人主动上门,声称自己有关系,能从看守所里把人领出来,或者说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亲人被抓,家属不辨真伪,很容易上当。骗子们在收到第一笔钱后,发现当事人确实有油水可捞,于是就编造各种谎言,继续行骗,诱使家属继续掏钱,等家属想起聘请律师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无力支付费用。这种情况,不胜枚举,几乎发生每个刑事案件中。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是被骗者在几千年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在权力明显大于法律的现实情况下所做的必然选择。法律不管用,律师辩护空间小,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骗子看准当事人的心理趁虚而入,被骗也就在所难免了。
实际上,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是犯了罪的,真正的冤假错案只是极少数。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还没有遇到哪怕一起刑事案件,在当事人确实有罪的情况下,能通过关系捞出来的人,多数都是案件本身存疑,或者情节较轻,司法机关只是送了顺水人情而已。而且,单凭找关系捞人,难度非常大,那些成功的案例背后,几乎都有法律人士的身影,他们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家属引以为用,二者结合才可能获得成功。
骗子确实可恨,但是如果被骗者少些侥幸心理,少些占便宜的心理,骗子得手的机会就会减少。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法律逐渐完备的情况下,遇到事情,选择相信规则,相信法律才是正道。毕竟,法律是死的,只有用起来,才有生命力。(来源:法邦网 作者:高文龙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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