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级上访被禁止
越级上访不再被允许,今后越级上访将不被受理。古代有告御状,就是讲平民百姓可以直接由皇帝给伸冤,也是中国百姓心存的一点侥幸。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重申,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越级上访。至此,中国的越级上访至此终结。希望能从根本上改善民众生活质量和权益,自然也会从根本上终止越级上访。
据新华社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重申,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越级上访。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越级上访被禁止了,那以后该怎么上访?
对此,《意见》强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依法办事。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越级上访虽然不被允许了,但是也规定了如果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相信这样的制度会让中国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在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时有发生,遇到时可多向律师咨询。(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