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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不断在警示人们要对其潜在的威胁有所提防。日前,在业内被称为“账号十条”的与互联网相关的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各种账号注册的实名制,或将让许多肆无忌惮不法行为无所遁形。
账号十条三月正式实施
据中国网信网消息,《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业界简称“账号十条”)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陌陌、易信、天涯、凯迪等互联网企业积极响应,近日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已处置微博客、博客、论坛、贴吧和即时通信工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账号6万余个。
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
“账号十条”要求网络账号的注册实名,这对于确定网络侵权的主体,配合相关部门法更好的保护相关权利人的相关权利有很大的意义。然而,目前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的确定存在哪些困境呢?
网络侵权的主体具有复杂性和隐密性。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环境下所特有的主体,网络的运行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参与,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会卷入大量的网上侵权纠纷中。而且在网上人们可以自由使用根据自己爱好所起的名字甚至匿名,这就给实践中侵权人的认定带来了技术上的难题。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真实是一种责任,网络及其使用者也需要有自己的勇气去坦然的面对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真正的勇士,应该正视淋漓的鲜血;哪怕遍体鳞伤,也要勇敢担当!(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