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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9月16日凌晨,苹果公司CEO蒂姆·库克(Tim Cook)接受美国新闻网站BuzzFeed采访。期间,库克被问及有关iPhone预装应用过多的问题,以及用户为何不能删除那些从来都不会使用的应用。对此库克回应,这个问题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但库克承诺,苹果公司正考虑允许应用删除那些与系统功能无关的预装应用。
像苹果手机这样出厂时预装软件的现象非常普遍。据相关数据表明,超过九成的手机有预装软件,而超过八成的手机中有预装软件并且不能卸载,导致手机CPU运行不畅、耗电快、卡慢等问题,甚至偷耗流量、窃取用户隐私,使得广大消费者苦不堪言。
一、手机预装软件侵害了消费者哪些权益
不管是iOS系统还是安卓系统,有些预装软件涉及手机的基本功能,或者和操作系统内部的其他一些系统之间存在着关联关系,这部分手机预装软件不可卸载,广大消费者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对于所有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或者有些软件侵犯隐私,消费者则深恶痛绝。那手机预装软件侵害了消费者哪些权益?
1、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即享有对手机以及手机虚拟空间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预装应用软件占用了手机的内存。所以手机厂商应当对预装软件的类型、功能、所占内存明确告知消费者。
2、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手机是一种商品,手机软件同样也是一种商品,在购买手机的时候,用户有权利选择是否购买预装软件。所以手机预装软件应允许卸载,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享有这项服务。
3、隐私权
有些手机预装软件隐蔽运行于手机软件系统后台,可以调用用户的位置信息、使用习惯,甚至搜集并上传用户的联系人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对用户隐私造成影响,甚至直接利用这些隐私数据非法买卖,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财产权
很多时候手机用户并不知情,但是手机预装软件已经在后台悄悄运行,耗费手机流量和话费。这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的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不得在智能手机终端中预置恶意软件,包括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擅自调用手机通信功能,造成用户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以及其他影响手机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软件程序。”
二、如何维权
1、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但在实践中,消费者的维权仍存在一些实际的困难。
(1)取证困难。
由于预装手机软件具有后台运行的隐蔽性,且其消耗流量亦为瞬间行为,故对于普通的手机用户而言,很难在技术层面上将其侵权行为予以确定,并固定证据。无法举证就无法确认损失,更何谈侵权赔偿。
(2)诉讼成本。
对于单个手机用户,一般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少,但如果就此维权,可能会产生大量的时间、费用等诉讼成本。赔偿数额的确定,常会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或侵权方的实际受益,而对于手机用户个体而言,一方面难以准确给出此部分数额,另一方面确定赔偿数额通常也不会很高,所以即便最终打赢了官司,也获得不到多少赔偿。考虑到诉讼成本,大多数消费者也懒得维权。
2、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已有先例。今年七月份,上海市消保委一纸诉状将OPPO和三星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内预装应用软件提供可直接卸载。并且得到收到三星的积极回应。
消费者购买手机,要加强审慎意识,预先了解手机内预先安装软件的性能、消耗流量及运行情况后,再决定是否购买。一旦被侵权,可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委托消费者协会统一为广大消费群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