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建议撤销地震局
代表建议撤销地震局,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不干点实事儿,还老花钱,老百姓明确表示,不想再养了。众多代表的议案命归何处呢?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此次参会带来了《关于撤销国家地震局的建议》。他认为,国家地震局既负有监测预报地震的责任,却反复向公众解释地震无法预报,没有履行好法定职责,建议撤销地震局并在中国科学院设置地震研究院从事震前探索工作。
议案的最终命运
(1)提交后,列入会议议程的:
审议表决,提案人提出议案说明,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可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表决过半数即议案通过,具法律效力。
宪法修改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提交后,不列入会议议程的:
6个月内处理答复。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闭会之后最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提出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处理,负责答复。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40 1件建议756 9件,至去年底全部办结。议案涉及50多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中。(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