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足女孩被勒索
警察本是为人民服务的,可如今,广东的3名辅警却对一位失足少女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并强行要求其提供免费性服务,光辉的警服竟成了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日前,清远、英德多个本地论坛流传网友举报英德市两辅警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外地女,并威胁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长帖,话题主要集中在男方对女方软硬兼施,要向其收取好处费,以作为保护女方继续做生意的条件。由于有多张微信聊天的截图作为证据,引起警方的关注。
警方透露,8月30日,英德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城南派出所辅警谢某、徐某有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遂展开调查。目前,英德市公安局已将谢某、徐某、范某3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基本属实。”
涉嫌敲诈勒索罪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少女失足可能是因生活所迫,但执法者失足,那可就是知法犯法了。仅仅只是辅警,居然都用起了自己手中小小的权力去以权谋私,而且是去敲诈勒索一位失足的女孩,实在为人所不齿。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查清事实真相,给予违法者以严厉的惩罚。(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