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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刺死61岁老师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可一名16岁的英国少年在课堂上,竟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活生生将老师刺死。还扬言想要刺杀其他老师,服刑后并无半点悔意。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孩子,怎会如此铁石心肠,漠视生命?
今年4月,在英格兰北部利兹的科帕斯天主教学院,科尼克用厨刀杀死西班牙语教师马圭尔,当时是上课时间,科尼克对马圭尔连刺七刀。检察官格雷内告诉利兹刑事法庭,科尼克行凶后回到自己的位子坐下,还说“真好”,同学都吓坏了。
科尼克之前曾说非常恨马圭尔,61岁的马圭尔原本几个月内就要退休的,不料终究没有等到这一天的到来。法官在庭上说,科尼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而且没有悔意,“这很荒唐。”他判决科尼克终身监禁,至少坐牢20年才能考虑保释,还说“这一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
科尼克不但承认杀害了马圭尔,还说想攻击其他教师。眼神中充满了漠视,想要攻击的对象中包括一名孕妇,他还说道,“以杀死她未出生的孩子。”
无悔意被判终身监禁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科尼克年仅16岁,却充满了对老师的仇视,残忍将一名即将退休的老师杀害,令同学们陷入恐慌之中。科尼克面临的终身监禁,是否会帮助其重新审视自己,最终留下悔恨的泪水呢?(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