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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虽然目标一致、内容密切,但仍存在众多差异。知名公司法辩护律师张本良为您做出以下提示:
首先,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都是任何形式的公司在成立过程中都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公司协议则不同,在我国新公司法规定,除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公司设立协议并非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环节的必备法律文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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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两者效力不同。公司设立的协议只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则调整的是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的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从效力期间来看,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间是从设立行为开始到设立过程终止,而公司章程则及于公司成立后的整个存续过程,直至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