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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遭强奸产子,七旬老翁禽兽行径遭判刑!强奸犯就算是在监狱里也是最受人鄙视的存在,更别说强奸幼女了!很多人呼吁将强奸幼女从强奸罪中独立出来,直接判处死刑,如此方能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湖南祁阳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成为网络热点。今年1月,祁阳县一名幼女被发现怀孕,经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DNA鉴定确认,当地74岁的单身老人唐某为此案犯罪嫌疑人,但受害幼女的亲属认为,女孩就读学校的3名教师也参与了强奸,当地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有受贿之嫌。
性侵幼女如何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