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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
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全部家产一夜之间化为乌有,甚至连遮羞的衣物也未带出。在发展经济的美名下,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暴力强拆事件屡禁不止。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举国震惊,但是如此惨案、如此悲剧并未阻止暴力强拆“前进的脚步”。又一起暴力强拆事件的发生,不禁让我们反思为何暴力强拆难以遏制?
夫妻赤身裸体被绑架,房子被夷为平地,全部家产被埋在废墟之下,家住山东临沐县的崔社梅夫妇的生活一夜之间天翻地覆。无良开发商在没有正规的安置补偿协议、没有走正规的招拍挂制度的情形下,强行拆除了崔社梅夫妇的房子,并导致当事人崔社梅心脏病发作,深处险境。
如何遏制暴力强拆
长期以来,政府确定拆迁项目后一般都交由开发商具体实施,由开发商与被拆迁群众协商补偿标准,政府只是仲裁者。但也有一些地方,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某些地方官员暗中与开发商相互勾结、结成利益联盟。有的拆迁项目之所以受到抵制难以推进,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是由政府还是由开发商为拆迁主体,这个问题很重要。由政府主导拆迁,可以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减少拆迁纠纷,赢得群众的信任,减少“暴力拆迁”。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暴力强拆事件已不再“稀”,也不再“贵”,不轰动的强拆事件已经无法引起大家的关注。开发商随意强拆民房,作为人民公仆的临沐县公安局竟然以“警察不好处理、不便立案”为由置身事外。这难道就是我们的“中国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