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黄鸭将亮相北京
大黄鸭将亮相北京,“鸭迷”们无限期待。大黄鸭在香港亮相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放出形态各异的“大黄鸭”,引来众多群众围观,热闹非凡。“大黄鸭”走红,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对于各地方的“大黄鸭”是否涉及侵权行为,还有待研究。
大黄鸭自从在香港一夜走红后,追鸭热潮掀起。而今,大黄鸭将亮相北京,“大黄鸭”之父荷兰艺术家弗洛伦泰因•霍夫曼正式与设计周组委会签约。今年9月设计周期间,霍夫曼为北京量身定制一高约10米的大黄鸭,让其游在北京三环内某一水域上。尽管是山寨,但仍然抵挡不住噱头风刮起。今天下午记者从2013北京国际设计周“设计消费季媒体、行业预告会”上了解到,风靡全球的霍夫曼“大黄鸭”将于9月16日正式亮相北京,展出时间长达1个月。“大黄鸭”北京新家选址考虑到交通、人流等问题也已从原定的三环内水域扩至三环外。6月22日,2013北京国际设计周主宾城市阿姆斯特丹特别活动的媒体见面会上,“大黄鸭”之父荷兰艺术家弗洛伦泰因•霍夫曼正式与设计周组委会签约。今年9月设计周期间,霍夫曼为北京量身定制一高约10米的大黄鸭,让其游在北京三环内某一水域上。消息公布后,大黄鸭在京城的新家及其展出相关情况备受关注。今日,北京国际设计周筹备办副主任孙群告诉记者,目前具体的选址方案已经报批相关部门审批,“大黄鸭”京城展出的更多细节内容将会在8月初公布。
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