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淘宝宣布封杀二维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图)

2013年08月14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淘宝宣布封杀二维码

淘宝宣布封杀二维码,竞争无处不在。那么淘宝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不正当竞争呢?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几种类型呢?

淘宝和微信之间围绕网购平台的“战争”继续升级。继8月1日屏蔽掉已具备支付功能、有可能成为自己强劲对手的微信公共账号后,淘宝昨日宣布,将在1个月之内,全面屏蔽能够指向其他网购平台的外链二维码图片。分析人士认为,虽然淘宝没有明言针对目标,但此举主要就是为了“封杀”微信等应用软件的购物平台。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附条件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或经营上的优势,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以下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投标、招标中常见的两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行为。

(2)投标者和招标者之间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的公平竞争。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看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有:

(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

[责任编辑:耿雪飞]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